香港企業開放加盟:如何核查教材、圖片與軟件的轉授權
直營店可以使用的教材、圖片及軟件,未必可以交給加盟店使用。開放加盟前,先核查第三方授權、補辦許可,並訂明費用及失效後的替代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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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現有業務開放加盟,不只是複製店面和流程,也會把培訓教材、宣傳圖片及營運軟件交給另一個經營者使用。問題是:總部買過、付過製作費,是否就能讓加盟店使用?在加盟社群中,加盟商通常是獨立經營者,不能直接當作總部的分店或僱員。正式招商前,應先完成一次第三方內容與軟件的轉授權核查。
一、先分清「持有檔案」與「擁有使用權」
工業貿易署的創業指引提醒,特許經營涉及技術轉移及知識產權,而雙方合作以合約為基礎。這意味着總部除了確認營運方法能否複製,也要確認交付的資源是否可以合法複製。
香港沒有專門規管特許經營的法例,亦沒有一般性的加盟備案或法定簽約前披露制度。內地《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的備案及披露要求,不是香港本地加盟的通用規則。然而,沒有專門法例不等於可以自由轉用第三方資產:授權範圍受一般合約法規管,教材、照片、影片及電腦程式等亦可能受《版權條例》(第528章)保護。
付費取得作品,不一定等於取得版權;取得使用權,也不一定包含轉授權權利。 委託攝影師拍攝的相片、外判公司製作的影片,以及購買的軟件,都應查看實際合約,而非只靠發票判斷。
二、建立一份加盟用途的權利清單
以「加盟店實際會收到甚麼」為起點,逐項列出教材、產品相片、字體、宣傳範本、音樂、影片及軟件。不要只查總部準備交付的資料夾,也要查教材內嵌圖片、影片配樂,以及設計檔案使用的字體。
每項至少記錄:
- 來源及權利人: 誰製作、由誰授權,有沒有合約或授權條款副本。
- 獲准使用者: 僅限總部、指定公司,還是包括獨立加盟商。
- 用途及渠道: 可否作店內展示、培訓、網上宣傳、修改或再製。
- 範圍及期限: 地域、店數、帳戶數、授權期及續費方式。
- 轉交限制: 能否向加盟店提供原檔,或只准提供完成品。
例如,某張圖片獲准由總部用於品牌網站,不代表加盟商可下載後放到自己的社交平台。設計公司交付可編輯檔案,也不代表當中的字體可安裝在每間加盟店的電腦。無法找到條款的項目,應標記為「待確認」,不要先當作已獲批准。
三、選擇轉授權、直接採購或替換
清單完成後,逐項選擇可落實的安排,而不是一律要求供應商「准許加盟使用」。
由總部取得轉授權權利: 適合統一派發的教材或宣傳素材。書面許可宜說明獨立加盟商可使用、可用渠道、是否容許修改,以及新增加盟店是否須另行申報或付款。
由加盟商直接取得授權: 適合按帳戶、裝置或店舖收費的軟件。總部可以協調採購,但不應假設一個總部帳戶可供所有加盟店共用。應確認誰是訂約方、誰付款,以及加盟店能否獨立取得技術支援。
替換權利不清的資產: 若原供應商不准轉授權,或無法證明素材來源,應改用條款合適的資源,或重新製作。重新委託製作時,也要先談清版權歸屬及加盟用途,避免重複出現同一缺口。
試點階段可安排人員以模擬加盟店的身分,按獲准方式領取教材及啟用軟件。測試重點不是能否成功登入,而是整套操作有沒有依賴總部專用帳戶、未獲許可的複製,或只有直營店才享有的授權。
四、把授權限制寫進交付及合約安排
加盟協議不能授予總部本身沒有的權利。因此,應先取得上游許可,再讓律師把可授予加盟商的範圍寫清楚,並與營運手冊及交付清單互相對照。
合約宜列明哪些資源包含在加盟費內、哪些須另付訂閱費、由誰續期,以及額外帳戶或分店如何收費。對不可修改、不可轉交或只准指定渠道使用的素材,應在交付時清楚標示,不能只把限制埋在供應商條款內。
亦要預先處理授權屆滿、供應商停止服務或權利爭議:由誰通知加盟店、何時停止使用、誰提供替代品,以及替換費用如何承擔。對直接影響收銀或日常營運的軟件,還應確認資料匯出能力及可合法使用的備用方案。
最後,指定總部負責人保存許可文件、續期紀錄及已交付版本。新素材加入教材或系統時,先完成權利核查才分發,避免舊問題在擴店後再次出現。
實用總結: 招商前,抽取一份教材、一套宣傳素材及一項核心軟件,逐一回答「誰有權授權、加盟商可怎樣用、何時到期、失效後怎樣辦」。答不清的項目,先補許可或替換,再納入加盟交付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