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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

香港 特許經營行為守則

QFA 為 香港 特許經營商和加盟商制定的行為守則:明確的義務、誠實的招聘和真誠的特許經營合作。

不同國家的特許經營法規各異,而加入特許經營協會純屬自願。特許經營商加入 QFA 是為了加深對特許經營的認識並分享最佳實踐。每位成員均同意遵守以下守則。

什麼是特許經營?

特許經營是透過兩個在財務和法律上獨立的合作方——特許經營商(總部)和加盟商——來銷售商品或服務的一種方式。特許經營商創立了該業務,包括其知識產權、方法和系統,並在協議期限內,透過文件、培訓和持續支援,將這些知識轉移給加盟商。作為回報,加盟商通常會支付初始加盟費以及持續的支援和品牌發展費用。

我們的特許經營商守則

  1. 01在建立特許經營網絡前,對自身業務具備足夠的知識和經驗。
  2. 02擁有充足的營運資金和穩定的財務狀況,以成功地將業務特許經營化。
  3. 03擁有或合法有權使用相關的知識產權、商號和商標。
  4. 04在加盟商招募資料中絕不包含誤導性陳述。
  5. 05確保任何有關潛在收入的陳述均無誤導性,解釋數據的計算方式,並清楚標明所有假設。
  6. 06盡最大努力只招募看起來適合經營該特許經營業務的人士。
  7. 07使用符合國家法律的特許經營協議,並清楚列明雙方的初始及持續義務。
  8. 08提供特許經營協議和營運手冊中列明的培訓和支援。
  9. 09在提供服務或挑選加盟商時絕不歧視,並遵守所有反歧視法例。
  10. 10當加盟商違反協議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給予合理時間作出糾正。
  11. 11在採取任何法律行動前,務必嘗試調解爭議。
  12. 12在與加盟商的所有往來中,本著真誠信實的原則行事。

我們的加盟商守則

  1. 01在申請加盟時,誠實披露所有資料,包括財務狀況、健康狀況以及任何可能影響經營特許業務的事宜。
  2. 02尊重任何合約前條款,包括特許經營商收回資訊成本的權利,以及合理的競業禁止和保密條款。
  3. 03根據特許經營協議和營運手冊的要求,提供報告和管理資訊。
  4. 04在採取任何法律行動前,務必嘗試調解爭議。
  5. 05遵守特許經營協議和營運手冊下的所有其他義務。
  6. 06在特許經營協議結束後,尊重所有適用的限制條款。
  7. 07盡一切合理努力推廣、發展特許經營業務,並使其利潤最大化。
  8. 08以正直和誠實的態度經營特許業務。
  9. 09在與特許經營商的所有往來中,本著真誠信實的原則行事。

重要聲明

本守則列出了 QFA 認為特許經營商與加盟商之間應有的良好作業準則。本守則不構成任何特許經營協議或營運手冊的一部分,QFA 對任何一方未能遵守本守則概不負責。準加盟商在簽訂任何特許經營合約前,應自行尋求財務、法律及專業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