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 特許經營行為守則
QFA 為 香港 特許經營商和加盟商制定的行為守則:明確的義務、誠實的招聘和真誠的特許經營合作。
不同國家的特許經營法規各異,而加入特許經營協會純屬自願。特許經營商加入 QFA 是為了加深對特許經營的認識並分享最佳實踐。每位成員均同意遵守以下守則。
什麼是特許經營?
特許經營是透過兩個在財務和法律上獨立的合作方——特許經營商(總部)和加盟商——來銷售商品或服務的一種方式。特許經營商創立了該業務,包括其知識產權、方法和系統,並在協議期限內,透過文件、培訓和持續支援,將這些知識轉移給加盟商。作為回報,加盟商通常會支付初始加盟費以及持續的支援和品牌發展費用。
我們的特許經營商守則
- 01在建立特許經營網絡前,對自身業務具備足夠的知識和經驗。
- 02擁有充足的營運資金和穩定的財務狀況,以成功地將業務特許經營化。
- 03擁有或合法有權使用相關的知識產權、商號和商標。
- 04在加盟商招募資料中絕不包含誤導性陳述。
- 05確保任何有關潛在收入的陳述均無誤導性,解釋數據的計算方式,並清楚標明所有假設。
- 06盡最大努力只招募看起來適合經營該特許經營業務的人士。
- 07使用符合國家法律的特許經營協議,並清楚列明雙方的初始及持續義務。
- 08提供特許經營協議和營運手冊中列明的培訓和支援。
- 09在提供服務或挑選加盟商時絕不歧視,並遵守所有反歧視法例。
- 10當加盟商違反協議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給予合理時間作出糾正。
- 11在採取任何法律行動前,務必嘗試調解爭議。
- 12在與加盟商的所有往來中,本著真誠信實的原則行事。
我們的加盟商守則
- 01在申請加盟時,誠實披露所有資料,包括財務狀況、健康狀況以及任何可能影響經營特許業務的事宜。
- 02尊重任何合約前條款,包括特許經營商收回資訊成本的權利,以及合理的競業禁止和保密條款。
- 03根據特許經營協議和營運手冊的要求,提供報告和管理資訊。
- 04在採取任何法律行動前,務必嘗試調解爭議。
- 05遵守特許經營協議和營運手冊下的所有其他義務。
- 06在特許經營協議結束後,尊重所有適用的限制條款。
- 07盡一切合理努力推廣、發展特許經營業務,並使其利潤最大化。
- 08以正直和誠實的態度經營特許業務。
- 09在與特許經營商的所有往來中,本著真誠信實的原則行事。
重要聲明
本守則列出了 QFA 認為特許經營商與加盟商之間應有的良好作業準則。本守則不構成任何特許經營協議或營運手冊的一部分,QFA 對任何一方未能遵守本守則概不負責。準加盟商在簽訂任何特許經營合約前,應自行尋求財務、法律及專業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