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加盟

中国企业开展加盟前,如何约定指定采购与断供应急机制

指定采购不仅关系到品牌一致性,也决定加盟店遇到缺货、涨价或质量问题时能否正常经营。开展加盟前,应把采购边界、替代审批和责任分担写成可执行的规则。

发布于

中国企业开展加盟前,如何约定指定采购与断供应急机制

把现有业务发展为加盟社区时,总部容易把直营店的采购习惯直接变成加盟商的义务。但“必须从总部进货”并没有回答关键问题:供应中断怎么办,替代品由谁批准,不合格货物由谁承担损失?签约前厘清这些边界,才能让统一品质与门店经营形成相互支持的关系。

一、先说明哪些商品必须统一采购

不要从供应商名单开始,而应从影响顾客体验和经营安全的物料开始。逐项判断:换一个来源,是否会影响配方、设备兼容性、产品安全或品牌识别?仅仅因为直营店一直向某家供应商采购,不足以说明所有加盟店都必须如此。

建议将采购目录分为三类:

  • 指定来源类: 对核心品质或安全影响较大的物料,明确供应主体、规格及批次追溯要求。
  • 合格供应商类: 允许加盟商在经过审核的供应商之间选择,并设定新增供应商的申请条件。
  • 自主采购类: 对品牌一致性影响较低的通用物品,只规定必要的性能或质量标准。

每项限制都应有具体理由,并写清审核人和调整程序。指定采购并非天然违法,但也不能被视为可以任意限制交易的授权;涉及排除替代供应、捆绑采购或其他竞争限制的安排,应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等规定作具体审查。

二、把采购条件纳入签约前说明与合同

中国内地对商业特许经营有专门监管。《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要求书面特许经营合同包括产品或服务的质量、标准要求和保证措施。采购规则因此不宜仅藏在随时可以修改的订货页面里。

《条例》第二十一条要求特许人在订立合同前至少三十日,以书面形式提供规定的信息及合同文本。第二十二条及《商业特许经营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涉及向加盟商提供产品、服务、设备的价格和条件等信息。指定供应商以及采购限制也应按适用规定说明,而不能等加盟商交款后再补充。

采购附件至少应回答以下问题:

  • 谁接单、谁供货、谁开票,质量异议向谁提出?
  • 价格是否包含运输、安装、税费,最低订货量如何确定?
  • 调价按照什么程序通知,已确认订单适用哪个价格?
  • 到货如何验收,隐蔽缺陷与普通外观问题如何区分处理?
  • 总部或相关方能否从指定采购中获得利益,哪些情况依法需要披露?

已有订单与未来订单应分别处理。不要用“总部拥有最终解释权”代替明确的价格调整和争议处理机制;涉及加盟商重大利益的格式条款,还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履行相应提示、说明义务。

三、让替代采购有入口、有时限、有证据

指定采购制度应同时设计例外机制。可以约定,当供应商确认无法按期交付、货物检验不合格,或运输受阻可能导致门店停业时,加盟商有权提交应急采购申请。触发条件宜采用订单、物流信息、检测结果等可核实的证据,而非笼统的“特殊情况”。

应急申请表只需围绕决策所需的信息:缺货品项、现有库存、预计耗尽时间、拟替代产品、供应商资质,以及适用的检测或合格证明。总部则应指定审批负责人、备岗人员和反馈时限。

总部未回复,不宜一概视为替代品已获批准。 对食品、化妆品等有特殊安全要求的产品,仍须满足相应法律要求。更稳妥的做法是预先验证备用供应商,明确哪些品项可以临时替换,哪些必须停售或暂停相关服务。

批准记录还应注明适用门店、批次、数量和期限,避免一次应急许可变成长期采购授权。加盟商也应保留进货及使用记录,方便发生问题时定位受影响商品。

四、用一次断供演练检验责任分担

正式招募加盟商前,可在直营店模拟核心物料无法交付的情形,检查库存预警能否及时发出、备用供应商能否供货,以及审批流程是否会卡在某一位负责人手中。演练不是验证表格是否齐全,而是验证门店能否安全地继续营业。

同时,把费用和责任写进合同:紧急运费由谁先付,不合格品如何封存与退换,消费者投诉由谁牵头处理,门店损失需要哪些证据。应区分总部违约、供应商违约、加盟商未按约备货及不可抗力等情形,不能约定所有断供风险都由加盟商承担。

如果由加盟商直接向第三方采购,总部也应核对供应合同与加盟合同是否衔接。例如,总部承诺协助换货,但供应商合同完全没有相应安排,实际发生问题时便可能无人执行。内部责任分担也不能排除经营者依法应对消费者承担的责任。

实用结论: 先完成分类采购目录、采购合同附件和断供应急流程,再用真实门店演练。成熟的加盟社区不仅要说明“必须买什么”,更要让成员知道“买不到时怎么办”。

来源

免费指南

获取将您的业务特许经营化的免费指南

请输入您的详细信息,我们会将指南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您。您也可以立即下载。

我们使用您的详细信息来发送指南,并了解您对特许经营社群的兴趣。您可以随时取消订阅。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