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合同因虚构收益被撤销:典型案例明确双方责任分担
一则获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典型案例显示,编造加盟经营收益、误导签约可构成欺诈。合同撤销后的责任分担,也提醒加盟双方重视招商信息真实性与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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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盟合同因欺诈被撤销,并不意味着加盟商的投资决策过程不再受到审视。凤凰网9月30日刊载的案例报道介绍,在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张某、王某与某公司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中,公司因虚构经营数据承担主要责任,加盟商因未充分考虑商业风险、草率签约承担次要责任。这一责任划分,为中国加盟社区理解招商承诺与投资审慎之间的关系提供了具体参照。
虚假收益信息如何影响合同效力
该案涉及的关键问题,是特许人在推广过程中,对现有被特许人的经营收益等重要商业信息进行虚假宣传。这些信息误导了潜在被特许人,使其违背真实意思签订合同。
案例认定,上述行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构成欺诈,涉案合同依法应予撤销。裁判关注的不只是经营数据是否失实,还包括这些虚假陈述与加盟商签约决定之间的联系。
因此,这一案件不能被简单理解为“门店不赚钱即可撤销合同”。其认定基础是特许人编造关键经营信息,并以此误导签约,而不是单纯的经营结果未达预期。
撤销合同与责任分担分别受到审视
报道披露,对于涉案合同的撤销,法院认为既有公司一方虚假陈述的原因,也有张某、王某未充分考虑商业风险而草率签约的原因。公司应承担主要责任,张某、王某应承担次要责任。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这一处理呈现出两个需要分别理解的问题:一是虚假宣传是否构成欺诈、合同是否应当撤销;二是双方对合同撤销应承担怎样的责任。法院并未因加盟商存在草率决策,就否定公司的欺诈行为;也没有因公司构成欺诈,就忽略加盟商自身的决策过程。
对加盟社区而言,这种区分比笼统讨论“谁输谁赢”更有实际意义。它既强调招商方的信息真实性责任,也提醒投资者不能将商业风险判断完全交给招商人员。
招商数据应回到真实经营基础
该案的典型意义指出,编造经营数据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扰乱招商秩序。案例引导特许人规范信息披露和宣传,将重心转向真实的品牌运营能力、产品研发及后续加盟支持服务。
对品牌总部来说,这意味着经营收益不能只作为促成签约的宣传工具。介绍既有门店表现时,核查数据来源、说明适用条件,比突出一个诱人的结果更有助于建立稳定合作。这是从案例出发的经营建议,并非该案另行设定的新规则。
签约前核实,争议后保留证据
案例同时提示被特许人甄别夸大不实的招商信息,理性投资、谨慎签约。实际操作中,投资者可将收益介绍与门店考察结合,询问收入与利润是否区分、成本是否完整计入,并保留招商材料、沟通记录及合同文本,便于核对承诺与约定。
这些核查不能保证门店盈利,也不能替代个案中的法律判断,但有助于减少仅凭宣传数字作出投资决定的风险。
实用提示:总部应确保招商数据真实、可核对;加盟商应先核实收益口径,再评估自身承受能力。发生争议时,应围绕具体虚假陈述、签约经过及相关证据寻求专业法律意见。



